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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春辉矿业有限公司尾渣回收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已成功获批2013年首批示范城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及专项资金支持,聚星咨询提供项目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 分宜县春辉矿业有限公司尾渣回收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拟建设地点 新余市分宜县钤东办事处下坊村 3.项目建设单位 分宜县春辉矿业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在建项目 5.咨询周期 30天 6.项目咨询需求 项目单位已在新余市分宜县钤东办事处下坊村征地100亩用于建设尾渣回收综合利用工程。 项目单位在获悉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出台颁布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提出六大主要任务:围绕产业低碳化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围绕交通清洁化改造城市交通体系、围绕建筑绿色化推动建筑节能、围绕集约化加快发展服务业、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促进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 根据《意见》分析,“十二五”期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选定了北京市、深圳市、重庆市、杭州市、长沙市、贵阳市、吉林市、新余市等8个第一批示范城市,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通过整合财政政策,设立专项资金,落实和扶持一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 项目单位为争取该项目政策资金扶持,与聚星咨询接触后,经聚星咨询对《意见》政策和项目单位所投资建设的项目概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判定分宜县春辉矿业有限公司尾渣回收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完全符合政策要求,可进行项目申报。 项目单位对聚星咨询的专业判断和合理化咨询建议表示了高度认可,并了解到聚星咨询在项目资金申报及编制专业《资金申请报告》等方面有着数十个成功案例及丰富的咨询经验,对聚星咨询给予了充分信赖,随即与聚星咨询确立了项目咨询服务合作关系。 7.咨询服务方式与内容 聚星咨询在接受咨询任务后,立即成立项目咨询小组,对口《意见》任务第6专题“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优化城市能源结构”的政策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为客户提出和设计了项目投资构成、资金筹措方案、申报资金额度、项目服务集约化效益等项目咨询方案,并据此进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在完成咨询报告稿件后,根据项目申报的审批流程和要求,聚星咨询协助客户与相关政府部门开展了项目沟通与汇报,使项目申报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和节能办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8.递交咨询成果 《分宜县春辉矿业有限公司尾渣回收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9.项目产能目标 项目产能目标的选择将影响投资、生产成本、市场销售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因此,必须按一定的经济规模进行选择。从预测未来市场需求,采用的技术和设备、企业经济实力以及生产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考虑。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回收再利用尾矿渣4.52万吨,预计年产钾长石3.00万吨,钠长石精粉1.50万吨。 10.项目建设规模 10.1.用地规模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0.00亩。 10.2.土建工程 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5360.00㎡。 主体工程:4栋生产车间A、建筑面积8000.00㎡,6栋生产车间B、建筑面积7200.00㎡,2栋成品仓库、建筑面积2400.00㎡,1栋机修车间、建筑面积200.00㎡,1栋变配车间、建筑面积20.00㎡,1栋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000.00㎡,1栋3层宿舍、建筑面积6000.00㎡,1栋食堂、建筑面积400.00㎡,1栋浴室、建筑面积100.00㎡,1栋厕所、建筑面积40.00㎡。 基础设施及公用附属工程:原料堆场6000.00㎡、循环水池400.00㎡、污水处理站400.00㎡、水塔1座、道路工程8000.00㎡、露天停车场1000.00㎡。 10.3.生产工艺设备 本项目需购置设备43台套。 其中生产设备有破碎机2台、滚筒筛1台、赣州立环高梯度磁选机2台、高梯度磁选机1台、分级机1台、分析检测设备1套等共计37台套。 供电设备包括变压器(动力)1台、变压器(照明)1台等共计3台。 其他设备包括厂区外线及道路照明系统1套、给排水及消防设备1套、环境保护设备1套。 11.案例结果 项目已成功获批国家2013年首批示范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 |